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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半是火焰,一半是海水


www.lotayu.net  2001/12/19  闪亮的日子


  《恋曲2000》专辑刚出来的时候(那时买的还是磁带),听啊听啊听到《上海之夜》里喷薄而出的管弦乐,当下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——那种感觉,用张爱玲的话来说,“你也在这里吗?” 至为享受这份惊喜,直到如今。

  流行音乐是从小听大的,古典音乐开始得晚一点,而且全凭兴之所至,真个叫作东一榔头西一棒。但是一般地喜欢一般地迷恋,这是事实。

  可惜常常受到各种打击。

  几年前我在异国的老板到中国来,白天公干自是按下不表,晚上他们可是泡吧泡惯了的,说不得,我当向导义不容辞。入座之后总得说点什么吧,于是聊到了音乐。老板说他喜欢巴赫,我喜上眉梢点头道:“我也是我也是”;我说我喜欢莫扎特,老板亦不住颔首。而且显见得双方均非客套,一时间宾主言谈甚为投契,很快又找到另一个共同点——最喜欢的乐器都是小提琴。

  正在惺惺相惜之际,老板又说,“不过我儿子对这些可没什么兴趣,他喜欢Oasis。”老板年近六十,他说的这个小儿子恰好与我同年。 我刚要点头又道“我也是我也是”,老板接着说,“我就不知道这种震耳欲聋的东西能有什么美感。”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,关于音乐的话题到此结束。后来去他们国家时,我带了张俞丽拿的《梁祝》送给他——这下万无一失绝不会有噪音之嫌,而且我断定他原来没收藏过,不象西崎崇子的可以买得到。

  也有来自另一角度的打击。有一次听索尼音乐出的’Miles of Classical’正在兴高采烈之际,一个朋友倒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开口道,“你觉得这好听么?有意思么?我怎么直想睡觉?” 想睡觉我不反对,至少枕着亨德尔应该可以做个好梦吧。 以前提到过的那个广州女友,初到彼邦,买了一堆柴米油盐之后急急问我:“哪里有音像商店?”去HMV的路上我问她:“你要买些什么CD?”答曰:“鲁宾斯坦的肖邦,我在国内找了很久都没找到。” 哎呀失敬失敬。终于忍不住再问:“你听流行音乐吗?” 她微笑道:“当然,我家里CD是古典音乐和流行歌曲各一半。” 握手握手,终于找到了我辈中人。

  不以为然归不以为然,我能理解古典和流行两大阵营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。直到见识了两个天才少女陈美和Charlotte Church,才知道是有一种境界叫作亦庄亦谐。

  好象优秀的流行音乐人多半都听古典,不知是否反之亦然。当然,那些大作曲家未曾生活在这个时代,是没有可能的了。卡拉扬曾穿T恤指挥,我孤陋寡闻,不得而知他私下是否也听流行乐。如果是,我一定爱他更多。

  但是多年前听过多明戈(Placido Domingo)和约翰丹佛(John Denver)合作的’Perhaps Love’,我的收获是对哲学课上屡屡提到的“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”有了感性认识。近年帕瓦罗蒂(Pavaroti)和Boyzone共同演绎的’No Matter What’虽然在我看来效果有一点点搞笑,但也足够令人耳目一新。

  当然这只是偶一为之,平日里大家都有自己的帮要混。但身为我等歌迷乐迷,大可来者不拒赢家通吃,岂非不亦快哉。

  其实所谓的古典音乐严肃音乐,很多当年也是市井小曲民间小调,以及大量的即兴创作罢了。其中不乏写在小酒馆餐巾上或其它更不可思议的地方的,或者一挥而就然后只换回一份土豆的。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今天热爱舒伯特。音乐家的定义并非高踞莲花宝座,对普罗大众耳提面命的人。音乐的指向如果是人心,并且常驻人心,才会有恒久的生命力。 在伦敦蜡像馆东张西望流连半日的发现之一是:蜡像中有贝多芬,也有Beatles,双双共处一个展室,没人觉得突兀或欠妥。

  一直没找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这种态势: “左右逢源”?不妥,有点象做生意什么的。

  “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”?太过搞笑。 “左牵黄,右擎苍”?一定会有砖头飞过来——竟敢把音乐比作动物?!

  “一半是火焰,一半是海水”? 嘿,就这么样吧。

原作者: 将进酒
来 源: [闪亮的日子]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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